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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编号:0004966
三清山、婺源赏油菜花双卧五天
该价格是本线路常规服务标准的单人价格。实际价格因您的出发时间、酒店星级、航班或交通等服务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旅游预订电话:400-696-8188(24小时全天候为您服务!)

第1天 深圳-南昌

在深圳火车站集合,搭乘火车(K116 16:40-05:28或者T186 20:08-06:30)直达南昌火车站,火车上用餐自理。

第2天 南昌-景德镇-婺源

早上抵达后车往闻名遐迩的瓷器之都——景德镇(车程约3小时),游览【中国瓷都——锦绣昌南】(游览1小时);后车往中国最美丽的乡村——婺源(车程约1.5小时),婺源历史悠久,物华天宝,素有“书乡”、“茶乡”之称。唐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置县,适逢婺女星出现,是为天呈祥瑞,帝王爱美趋吉而定县名为婺源,故此说更能体现婺源山川秀美、人杰地灵,人民追求幸福吉祥的命名本意。后游览【源头古村】,是婺源旅游又一新的亮点,这里生态环境优美,峡谷风景秀丽,还有伟岸的千年红豆杉群矗立在村落的水口,俨然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画卷。这里有秀水环绕的小桥流水人家、文化底蕴深厚的探源书屋、古朴雅典的窥月茶楼和如天然氧吧一样的龙泉溪谷,溶人文与自然于一身,俨然是一幅浓缩的婺源风光(游览约1.5小时)。 晚饭后入住酒店

第3天 婺源-三清山

早餐后往三清山风景区(车程约2小时),抵达后徒步上山或乘索道(上下索道费用不含)上山游览【南清园景区】(游览3小时),位于三清山中心位置,是三清山自然景观最奇绝的景区,平均海拔为1577米。南清园集中展示了十四亿年地质演化形成的花岗岩峰林地貌特征,是三清山自然景观的精华,景区内有经【禹皇顶】、【巨蟒出山】、【东方女神】、【杜鹃谷】、【一线天】、【游仙谷】,构成一个环线。三清山几大标志性景观都在此景区,奇峰异石、雄浑山岳、壮阔云海、珍奇花木遍布其中,景观丰富。接着游览【阳光海岸景区】(游览2小时)位于三清山的东部,所以又名东海岸,是三清山新开发的高空栈道景区。阳光海岸全长3600米,平均海拔1600米,漫步于阳光海岸之上,脚踏浮云,身披雾纱,犹如遨游于仙境之间。放眼望去,远处高山石林等壮丽景观尽收眼底。后下山,晚饭后入住酒店

第4天 三清山-南昌-深圳

早餐后参观三清山【田园牧歌】(游览约1.5小时,如因时间、天气等因素没去,费用不退):千年红豆杉、生态森林、红色展厅、水上乐园、和平鸽、吊脚楼文化、榨油坊、剪纸坊、草编坊等39处以上人文景观。车往南昌(车程约3.5小时)游览【八一广场】原名人民广场,是南昌市和江西省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的重要场所,八一广场对于弘扬“八一”精神,进行革命传统和英雄主义教育、八一广场集万宠于一身,文化、商贸、娱乐、休闲、餐饮、服务等各展魅力,是通往城市四方的直通大道,是南昌市民活动的中心。【起义纪念塔】(游40分钟)八一南昌起义纪念塔座落在市区中心的人民广场南端。1977年为纪念南昌起义五十周年而破土兴建,1979年1月,落成此塔已成为南昌市的标志;后车往南昌火车站,后搭乘火车(参考班次:K115/1659--0548或者K105/1602--0502)返深圳。

第5天 深圳

早抵达深圳温暖的家,结束愉快旅程!

费用说明
散拼价

费用包含:

1、交通标准:行程中全程团队火车票或经济舱机票及机场税,团队机票不允许改名、退票、改票、改期。(不含航空公司临时新增的燃油附加费);
2、酒店标准:行程中所列酒店的双人间(标准为二人一房,如需入住单间则另付单间差费用或我社有权有权利提前说明情况并调整夫妻及亲属住宿安排);
3、用餐标准:行程中所列餐食,无特殊说明正餐为中式团队餐(10人一桌)或当地特色餐。如果不用餐或因个人原因超过用餐时间到达餐厅无法安排餐的情况,不再另补且费用不退;
4、景点标准:行程中所列景点的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的二道门票及个人消费)。行程表中标明的景点游览顺序和停留时间仅供参考,我公司有权根据当地交通等情况调整景点顺序,实际停留时间以具体行程游览时间为准;
5、用车标准:行程中空调旅游巴士;
6、导游司机:全程专业司机和地接中文导游;
7、行程内经过的景区商店、餐厅、商场、集市、中途休息站等商店不属于旅游定点购物店,若游客在此类购物店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8、自费标准:以行程表所安排的自费项目为准,不增加额外行程项目(须经全体团员签字同意方可增加),具体安排详见《自费项目表》。
9、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及代购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声明:以上费用包含不清楚请您预订时同品途旅游专业客服沟通确认,最终以写入您出游合同内容为准。

费用不包含:

1、除行程表所列之外的个人消费,超重行李,航空保险;
2、往返出港机场或火车站交通费用;
3、全程酒店单房差费;
4、行程表中的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行程费用;
5、一切个人消费(如:电话、传真、电视付费频道、洗衣、饮料等);
6、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7、非我社所能控制因素下引起的额外费用,如:自然灾害、罢工、当地政策或民俗禁忌、景点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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